一、基础企业材料
1.营业执照
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体现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
2.公司章程
最新修订版,含股权结构等信息。
3.财务报表
上年度或当期合法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由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净资产需达4000万元以上。
二、人员证明文件
1.注册建造师
机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机电工程专业不少于8人)的注册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2.技术负责人
10年以上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经历证明;冶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个人业绩证明(需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数据一致)。3.职称人员及技术工人
冶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0人(涵盖结构、电气等专业),提供职称证书及身份证;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75人,提供考核合格证书。4.社保缴纳证明
所有申报人员近3个月社保缴费记录(需由社保部门盖章)。
三、工程业绩文件
1.业绩合同及验收报告
近10年承担过10类工程中至少3类(如年产80万吨以上炼钢工程),提供:
施工合同(明确工程规模、技术指标);竣工验收报告或质量合格证明。2.平台业绩录入证明
业绩需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2024年12月31日前需完成历史业绩补录)。
四、系统申报材料
1.资质申请表
通过省级住建部门指定系统(如广东省“三库一平台”)在线填报并生成申请表。
2.电子文档
所有材料扫描件按系统要求上传(PDF或JPG格式)。
五、其他材料
1.设备证明
自有设备发票或权属证明(如涉及大型机械)。
2.承诺书
材料真实性及无挂证行为书面承诺(部分省份要求)。
注意事项
1.材料时效性
财务报表、社保记录等需为申报前3个月内文件;业绩补录截止2024年12月31日。
2.真实性核查
资质部门将比对全国平台数据,现场核验办公场所、原始施工记录等。
3.省级差异
具体流程可能因省份调整(如告知承诺制试点地区可加速审批)。
>申报前建议通过住建部资质申报系统预审材料完整性,避免因遗漏或数据不一致导致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