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绩相关性认定
1.类别匹配优先
重点审查业绩项目在功能类型、技术特点、专业领域等方面与本次分包工程的相似性,而非单纯比较项目规模或金额。例如,电子厂房的消防工程分包,应核查供应商既往同类工业厂房的消防业绩而非民用建筑业绩。
2.拒绝模糊标准
禁止使用“大型”“知名”等主观描述,需明确量化指标(如“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
二、证明材料要求
1.核心文件清单
必须提供:
经双方签章的工程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报告或质量评定文件体现工程规模和技术指标的关键页(如合同工程量清单、技术规格书)。2.时效性验证
通常考察近3年内完成的类似项目,特殊工程可延长至5年,需核对合同签订时间与验收文件日期逻辑一致性。
三、履约能力评估维度
| 评估项 | 审查要点 |
|--|--|
|质量水平| 查验验收文件中的质量等级(如“鲁班奖”“合格工程”)及质量问题整改记录 |
|工期管控| 对比合同约定工期与实际竣工日期,核查工期延误说明文件的合理性 |
|技术适配| 分析业绩项目采用的核心技术/工艺是否与本次工程需求匹配(如BIM应用、特种设备安装) |
四、合规注意事项
禁止歧视性条款不得限定特定行政区域或行业业绩(如“需山东省内医疗行业业绩”),否则涉嫌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中小企业保护业绩评分权重一般不超过总分10%,避免过高门槛限制中小企业参与。
造假风险防范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核对业绩备案信息,查验合同公章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性,警惕PS篡改文件。
>操作提示:若供应商提供境外业绩,需同步核查中外文合同公证文件、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材料,并评估项目标准与中国规范的兼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