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论述,把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作为民生和民心工程,精心组织实施,有力有序推进2024年度188个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居住的幸福感。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申报改造数量。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在原计划38个小区、12108户的基础上,经积极主动对接衔接住建部,成功增补150个小区(含拉萨市旧城改造115个小区)、36218户,2024年改造总计划达到188个小区、48326户,预计总投资31.06亿元,改造小区数量和计划总投资比前5年总和分别增加27个小区、10.83亿元。
(二)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整合城市更新老旧管网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拓宽投资渠道,减轻本级资金筹措压力,共落实中央预算内资金11.28亿元,占总投资的36.3%。会同区财政厅督促地(市)、县(区)、居民落实配套资金2.2亿元。
(三)稳步推进改造工作。截至10月底,全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已开工小区78个,完成投资1.8亿元。其中,拉萨市32个、日喀则市14个、山南市13个、林芝市2个、昌都市13个、那曲市2个、阿里地区2个。其他老旧小区改造正在开展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二、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是我区补报的150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未列入自治区2024年财政补助范围,地(市)、县(区)和居民自筹资金2.2亿元,尚缺口资金约17.58亿元。二是随着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标准不断降低,地(市)、县(区)和居民自筹资金压力大。2024年中央财政补助标准0.59万元/户,户均补贴标准较往年出现大幅下降(2020年3.3万元/户,2022年2.14万元/户,2023年1.32万元/户)。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纳入区财政专项预算。主动对接区财政厅,将补报的150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列入2025年自治区财政预算推进项目建设。
(二)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督促各地(市)、县(区)加大力度筹措本地年度改造小区配套资金,争取项目早开工、早竣工、早受益。
(三)推进改造提质增效。强化政策研究分析,把准国家政策导向,指导地(市)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多渠道落实资金,减轻资金配套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