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 健全招标投标内部管理机制的通知
各招标人、潜在招标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关于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工作部署,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提高招标投标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抓紧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办法
各招标人必须切实承担起招标投标活动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发改法规〔2025〕1358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内部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制定或修订工作。办法应系统涵盖招标投标事项研究决策、合规审查、监督纠错、绩效评价、风险防控等核心内容。
二、加大招标计划与文件提前公开力度,提升招标透明度
(一)推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鼓励招标人结合项目特点和需求,以月度、季度或者年度为周期发布招标计划,载明招标项目概况、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等信息,供潜在投标人知悉和进行投标准备。因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实施招标的除外。
(二)实行招标文件提前公示。对于技术复杂、关注度高或潜在投标人可能提出异议较多的项目,鼓励招标人在正式发布招标公告前,设置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公示期。广泛征求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关于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条款的合理意见建议,并及时研究、审慎采纳。
(三)拓展信息公开范围。招标人要主动拓展招标投标过程及结果的信息公开内容,除法律法规要求公示的信息外,鼓励公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依法保密的除外),招投标活动整体情况说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关键节点信息等,以提升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完善内控机制,堵塞制度漏洞
(一)强化分权制衡与集体决策。招标人要明确招标投标活动中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实现关键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建立招标文件合规审查机制,组织力量对招标文件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是否存在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情形、资格审查标准和评标标准是否科学合理等进行审查,确保招标文件合法合规、科学合理、符合需求。
(二)健全风险防控体系。招标人要系统梳理招标投标各环节的廉政风险、法律风险与履约风险,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加强招标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招标投标交易和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文件资料和信息数据,确保招标过程全程留痕、可追溯。
(三)主动接受监督与开展自查。招标人要自觉接受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定期对内部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2月4日